8项环境标准7月1日起实施!涉及质谱、红外等监测仪器

首页    新闻中心    8项环境标准7月1日起实施!涉及质谱、红外等监测仪器
创建时间:2024-07-01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,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与更新也不断进行中,旨在应对气候变化、生物多样性减少、水资源污染等紧迫的环境问题。这些密集发布的生态环境标准不仅涵盖了空气质量、水质、土壤、污染源等多个方面,还对监测技术、监测仪器的标准化提出了要求,推动社会向绿色、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型。据不完全统计,自2024年7月1日起,一批与监测技术、仪器等相关的标准正式开始实施。


一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1327-2023)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 成、技术性能、安装、调试、试运行与验收、系统日常运行维护、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、数据有效性判 断等技术要求。本标准的附录A~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 

二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1328-2023)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、技术性能、安装、调试、试运行与验收、系统日常运行维护、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、数据有效性判断、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B~附录F 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 

三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1329-2023)  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、技术性能、安装、调试、试运行与验收、系统日常运行维护、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、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。 本标准的附录A~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 

四、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》(HJ 1330-2023)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(NH3)和氯化氢(HCl)的便携式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NH3 和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 

五、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-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》(HJ 1331-2023)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-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 

六、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-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》(HJ 1332-2023)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-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 

七、《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/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》(HJ 1333-2023)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、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、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/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。本标准的附录A~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 

八、《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/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》(HJ 1334-2023)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、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,制定 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、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/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。本标准的附录A~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
来源:仪器信息网